9月7日上午,焦作市人民政府召开焦作市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就焦作市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焦作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鹏飞介绍了灾后重建相关情况。对于暴雨焦作房屋受损情况,截至目前,累计鉴定房屋座,已达到安全回迁等级标准的房屋座,回迁率95.51%。经核查,全市城镇房屋因灾受损户,其中倒塌16户,严重受损户,一般受损户。建立了城镇房屋灾后恢复重建填报系统,已录入系统户,完成加固修缮户。经核查,全市农村居住房屋因灾受损户,其中倒塌户、严重受损户、一般受损户。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六县两区(中站区、马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受灾房屋总计户,其中倒塌户、严重受损户、一般受损户。目前,已完成加固维修户,其中修武县户、孟州市户、温县户、武陟县75户、博爱县62户、中站区46户、沁阳市27户、马村区21户、解放区1户。

对于老百姓关心的焦作受损房屋政策和补助资金,宋局长也做了详细的解答。

城镇住房重建暂无补助资金,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需要房屋权属人自行维修、加固,政策方面一是允许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不含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简化应急维修程序,资金申请多样,机构拨付及时。

乡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按户均3.5人,人均18平方米计,户均基本住房保障面积为63平方米,每平方米测算建设成本约0元,每户基本住房保障重建成本约6.3万元。按照申请中央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1万元,剩余部分由受灾群众自行负担的办法进行分级承担。采取集中安置的,省级财政人均再补贴元。一般损坏的,修缮加固户均测算0元,按照申请中央补助元、地方各级财政补助元、受灾群众自行负担0元的办法进行分级承担。市县根据农房受损核准情况统筹使用,最高不超过00元。

焦作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英豪,就交通运输问题,做了详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焦作市交通局制定了《焦作市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据李英豪介绍,截至目前,焦作市“两横三纵”高速公路已全部畅通,投入资金余万元,城区46条公交线路、各县(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已全面正常运营,在建项目方面已开工的两条高速公路已全面复工。

恢复基础设施,提升抗灾能力,焦作已初步纳入河南省规划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个,总投资约9.1亿元,并出台灾后重建6条具体举措,即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招标流程、加强工程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资金力度,提前下达年资金投资计划,加快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水利方面,焦作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尚安峰介绍到:7月18~23日,焦作出现连续大暴雨,同时受济源市、山西省晋城市上游来水影响,焦作暴发全域性洪水,群英、青天河、马鞍石、白墙、逍遥等10座中小型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沁河、丹河洪水超警戒水位,大沙河洪水超历史最高水位(83.02米),最高水位达83.65米,新河、山门河出现漫堤行洪,多处水利工程出现水毁。该局谋划了《新河防洪治理工程》、《山门河修武段防洪工程》和《九渡水库》等10个防洪能力提升项目,估算总投资21.67亿元,已全部录入市发改委防灾减灾项目库。目前,已累计向省水利厅上报水毁工程处,其中:其中水库18处,河道处,防洪闸31处,灌溉工程69处,供水工程处,淤地坝4处,涉及修复资金7.4亿元。

尚安峰同时发布灾后重建的具体时间节点,农村供水工程灾后重建于10月底前完成,保证农村居民正常供水;农村水利灌溉项目于年底前完成,保证明年春灌正常使用;防洪工程于明年汛前完成,保证年安全度汛。

焦作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黄海梅向记者介绍相关情况。

在确保汛期安全方面,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城市供水、供气基本不受影响,及时清淤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欠费不停供”为企业复产助力,特事特办,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强化服务,无偿提供支持援助,同时赴卫辉灾后救援圆满完成任务。

在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修复建设方面,督促当地水务公司开展自救,第一时间对供水设施进行修复,确保城市正常供水和水质安全;组织当地热力公司开展灾后重建,预计9月底完成修复;邀请专家指导当地污水处理厂灾后重建,10月底所有设备处理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修复生活垃圾处理厂设备及围墙重砌,保证居民生活垃圾的及时无害化处理。

在能源基础设施修复方面,开展燃气设施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维护安全稳定;加紧修复受灾损毁的高压管道,保障充足供应;加快推进12公里高压管道建设,保障市区用气。目前有关重建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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